我县两家企业被认定为2017年郴州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发布时间:2018-09-28

我县两家企业被认定为2017年郴州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近日,郴州市科技局下发《关于认定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单位为2017年郴州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的通知》,认定我县舜湘牛业发展有限公司、华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为2017年郴州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

  据了解,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主要是支持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培养知识产权人才,重点支持企业围绕主导产品形成一批核心专利,大幅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认定工作按照《关于申报郴州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试点事业单位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了企业申报和市科学技术局专家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程序,试点示范期限为三年。

  为确保试点示范工作达到预期目标,郴州市科学技术局与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签订合同,明确了工作总目标,确定了年度任务,同时,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示范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将会优先得到市科技创新资金扶持,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能力,从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近年来,我县全面贯彻“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的发展战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加大科研投入。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2.2亿元,同比增长47.5%。截至11月底,全县专利申请162件,同比增长121.92%,专利授权52件,同比增长3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