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追缴后续:税务部门暂停追缴 避免企业更大恐慌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9日       来源:      阅读:170次

 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的大门前停着几辆面包车,偌大的院子只剩下一个门卫,显得冷冷清清。不时有收废品的骑着小三轮车进进出出,经过门口,门卫也只是瞅一眼,便挥手放行。


  “厂子已经关闭,工人们都遣散回家了。”这名门卫透露,裕华玻璃是两个多月前关停的,“说是环保不达标。”


  《中国新闻周刊》从裕华玻璃所在的春江镇圩塘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为落实“长江大保护”,常州市对沿江化工企业进行了集中清理和整治,在化工企业较为集中的春江镇,这一年已关停了不少企业。


  裕华玻璃是乡镇企业起家,建厂初期,由于技术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上世纪80年代,李良大接手后,企业逐渐扭亏为盈,特别是获得药瓶生产许可后,曾一度辉煌,员工多达近千人。这几年,企业利润下降,加上环保压力,很少招聘新员工,随着一些老工人纷纷退休,关停前,企业只有100多人。


  不久前,常州市税务局一纸“追缴社保费”的诉状,让这个规模不大的企业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甚至具有了某种“风向标”意味。


  追缴


  8月23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裁定书,对于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10年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准予强制执行,共计18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17年12月,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就对裕华玻璃有限公司作出对欠缴十年的201万元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企业却迟迟没有全额缴纳。半年后国地税合并,新成立的常州市税务局于7月31日作出履行催告书,要求裕华玻璃在10日内缴纳剩余欠款,依然未果,这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尽管行政裁定书作了详细阐述,依然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企业对社保费负担上升的担忧。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保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由于税务部门掌握企业和个人收入信息,特别是社保费进入金税三期系统后,漏缴、欠缴社保的行为将无处遁形。


  目前,中国各地社保费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以基300%作为上限,60%作为下限,企业和个人按比例缴纳社保费。


  然而,为了减少社保费支出,长期以来,一些企业隐瞒实际工资水平,将社保缴费按最低工资标准或基数下限缴纳,甚至不缴社保费。


  根据第三方机构51社保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7》显示,中国基数合规企业比例从2015 年的38.34%大幅下降到2016年的25.11%,而2017 年基数合规企业比例仅为24.1%,到2018年虽然略有回升,但仍不是三成。可以预见,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后,基数未合规企业和个人或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将大大增加社保支出。


  比起未来可能的“增量”,更令企业担忧的是,过去的欠费是否会被追缴?


  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6月15日,黑龙江省税务局成立后,省税务局、人社厅、财政厅发布的1号公告就是《关于依法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并宣布从8月1日起,组织全省基层单位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整治行动,要将劳务派遣公司、物业保安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用工较多企业列入重点,依法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应参未参、应缴未缴行为。


  在民营经济较为集中的江苏省,最近常州、连云港、苏州、南通等多个地区税务局纷纷对欠费企业下达社保费文书送达公告。


  据《中国新闻周刊》不完全统计,常州市税务局在机构合并后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先后发布了四次公告,涉及欠费企业共计2352户。欠费时间少则数月,多则十几年,欠费金额也从几百到数十万元不等。


  也正是在这个时刻,裕华玻璃被追缴十年社保201万元的消息,成为了一触即发的导火索。


  “以前也不是不缴社保,只是采取退休后一次性补齐的方式,每年退下来几个人,压力也不是很大。”裕华玻璃的门卫说。


  常州市税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事件的来龙去脉。裕华玻璃因环保问题停产后,无法再按以前的方式缴纳社保,而在所有社保项目中,医疗保险是最为急迫的,于是就有工人将企业告到了社保和税务部门。此后,税务部门跟李良大多次沟通,李良大也陆续补缴了部分医疗保险,无奈数额巨大,无法在短时间内补齐,只能拖着。


  对于社保和税务部门而言,企业虽然关停了,但由于社保账户有欠费无法注销,久而久之,就成为了坏账,只能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一来,即使无法补齐,也可以申请核销账户。


  “对裕华玻璃的社保费追缴,只是个案,并不具有普遍性。”该工作人员回应说。


  博弈


  早在各地纷纷开展社保费追缴工作之时,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出台社保费追缴的相关政策,和以往自上而下的开展工作不同,此次追缴更多是在地方政府的压力下各地税务部门的行为。


  在这背后,各省的出发点却各不相同。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黑龙江其实并未开始实质性的追缴工作,只是在机构合并后,以通告形式将职责告知。而江苏则是因为在此前的审计过程中,被查出社保费没有应收尽收,社保部门通过再次核定,以公告形式对欠费企业进行告知”。


  在此前国地税合并之时,多位专家曾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看似简单的机构合并,其背后是中央和地方收入的博弈。合并之后,原来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地税部门划入中央垂直管理,税收也统一进入中央库,中央和地方再进行收入分成,地方可自由支配财力大大减少。


  目前,社保费仍由属地统筹,因此,在各地追缴的同时,“地方政府想借机增加财政收入”的说法不绝于耳。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则解释说,“将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统管的目的,从企业层面,就是要把企业交的税费理清,最终目的是为企业减轻负担。”


  据了解,现行中国的社保费征管方式有三类,一是社保经办机构征收,比如北京、上海等;二是“社保核定、税务代征”,比如江苏、安徽、湖北等;三是税务部门全责征收,如广东、浙江等。


  胡怡建表示,目前全国包括计划单列市在内的36个省市,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就达24个。如果由其他部门征收,也许只知道征收这部分的基数,但这笔费用会对企业造成多大影响,无法全面了解、统筹安排。只有全部交由税务部门,摸清底数后,才能为下一步减费降负打下基础。


  “目前江苏的社保费征管还没完全划转到税务部门,依然由社保部门根据企业申报的信息,在系统里核算出一个社保费缴纳数,税务部门只负责征收,对于一直欠费的,才会发布告知 书。”江苏省税务局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说,“这都是日常的工作,以前也是这样做的,并非突击追缴。”


  按照常州市税务局下发的告 知书,《中国新闻周刊》联系了数位欠费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负责人,发现不少企业早已关停。一个公司规模在2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的企业在四年前已经零申报,数年前和几个离职员工因为劳动纠纷闹上法庭,后经调解,现金补发了欠发的几个月工资和社保,对方却并未存进社保账户,也未及时办理人员核减手续,由此公司社保账户出现缺口,后来新进员工的社保费不得不用来填补前面的缺口,形成恶性循环。


  他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却被告知需拿到那几位离职员工的证明才能重新核账,这对于他而言并非易事,只能拖了下来,“每年都要为这个问题去跟社保、税务部门解释。”这位企业负责人抱怨道,“后来我也生气,干脆不申报了,但是因为有社保缺口,企业在工商那里也不能注销,现在公司的社保账户就我自己了。这十几万中间,有七八万是我的,我自己欠自己的社保,你信不?”


  按照告 知书,企业需要在接到通知15日内补齐欠款,否则根据欠费时长,按日缴纳千分之二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也可在60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但多个接受采访的企业负责人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不具有短期内还款的能力,“失信就失信吧,反正我年纪大了,大不了不坐火车,不坐飞机了。”一位自称年事已高,早已离开常州的小企业主这样说。


  《中国新闻周刊》对这些欠费较多的企业工商信息进行梳理发现,其中不乏一些因欠税或借贷纠纷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企业,也有一部分涉及劳动纠纷。


  在长期研究社会保障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孙洁看来,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更大的意义在于实现社保费的全国统筹。


  当前,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省际不平衡问题严重,按照国际通行的抚养比,即参保职工人数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的比值,可以显示出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根据去年年底发布的2016年社保报告,中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为2.75:1,也就是不到三个人就要养一个人。


  在中国,人口流入密集的广东企业养老保险抚养比最高,为9.25:1,福建、北京抚养比也都在5:1以上,而人口流出省份黑龙江抚养比全国最低,仅为约1.3:1。根据2016年社保报告,黑龙江、青海、吉林、辽宁、河北、天津、陕西、湖北、内蒙古、海南10个省市区和新疆兵团的可支付月数在10个月以下。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据《财经》统计的信息显示,广东、北京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最多的7个省市占2017年全国结余的三分之二。


  近年来,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贴逐年增高,但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步伐加快,如何实现社保的长期可持续性,成为摆在中央决策者面前的一道难题。而实现社保,特别是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或将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突破口。


  如果按照原来的属地统筹,社保部门负责核定缴费基数,结余多的省份征收积极性不高,而结余低的省份,却又无费可收。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将国地税合并,为明年社保费征管职能划转税务部门,收入上交中央,为实现全国统筹奠定基础。


  “原来的社保管理体制、社保费的征管方式是不公平、不可持续的,具有负激励的作用,合规交费的企业反而吃亏;改由国家税务局征收之后,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都会提高,这是积极的、正确的改革措施。”9月16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发言中认为,这样也有条件在统筹精算的基础上适当降费,并实现精算平衡。


  悬而未落的另一只靴子


  每年7月份,常州市都会根据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重新调整该市的社保基数,一位常州市某中小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17年7月~2018年6月,常州市社保缴纳最低基数是2940元。从2018年7月开始,新基数提升到3125元。


  按照规定缴纳的比例,单位承担的部分分别是养老19%、医保8%、失业0.5%、生育0.8%、工伤0.7%,个人承担的部分则分别是养老8%、医保2%+5元、失业0.5%,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无需个人承担。如果按3125元的最低缴纳基数参保,公司每月要为每人缴纳906.25元,个人要缴纳333.13元。


  按照她提供的数据反推,社平工资为5208元,按照最高300%的上限,基数为15625元,也就是说,常州收入在15625元以上的员工,企业每月为其缴费4531.25元,个人每月缴纳1645.6元,按照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费负相差5倍,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都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这次还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上报的,没有说这样不行。”这位企业负责人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她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社保部门也说会核查,特别是明年税务部门征收,有金税三期,估计都能查出来,但只能到明年7月才知道会有怎样的后果。”


  中小企业担心用人成本的上升,而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则更是不小的压力。《中国新闻周刊》试图采访一家员工在千人以上的制造企业,对方一位董事长助理十分谨慎,表示该企业一直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目前也没有收到调整社保费用的通知。


  企业的担忧也引起了中央的重视。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必须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确保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


  孙洁认为,社保费还有不小的降费空间,但具体还要根据经济发展、人口密集等指标测算,税务部门的职责是尽快摸清底数,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说,“到明年1月1日,每个人都要建立一个社保账户,但并不意味着费率和缴费基数马上降下来,一切都需要在底数摸清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算。”


  而在这一过程中,如何保证既能整体税费负担不增,又不影响财政收入和未来的社保可持续性支出,或许是一个需要深层探讨的难题。


  按既定时间表,2018年12月10日前,社保费征管职责将由各级社保经办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这也就意味着目前追缴工作暂停,避免因为突击式、运动式的追缴引起企业更大的恐慌。


  据《中国新闻周刊》采访了解到,最近一些税务部门已经撤回追缴通知。


  据江苏省税务局前述工作人员介绍,此前,税务部门仅负责对企业社保费的征收,明年1月1日,新农合、自由职业者的社保费也将一并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全部划转后,江苏社保费增收将有所增加,而全省承担这项工作的税务人员相比以前,并未增加。


  “目前主要开展和财政、社保、医保等部门的对接工作,包括建立对账机制、完成数据交换以及联调联试等,为明年1月1日的正式划转做各项准备。”这名江苏税务人员说。


  目前各地划转工作已经在逐步交接,争取平稳过渡。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表示,“税务部门征收后,在摸底数的过程中,原来没有正常缴纳社保的企业短时间内会出现增收,但增收后会降下来,最终是要实现一个动态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