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报2019年全市重大产业建设项目计划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7日       来源:市发改委      阅读:120次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报2019年全市重大产业建设项目计划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保持有效投资力度,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带动就业和改善民生的关键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谋划好2019年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并编报2019年全市重大产业建设项目计划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谋划筛选。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总战略,按照我市“十三五”规划和四个“四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文化旅游产业、精品会展及矿物宝石产业、生态绿色产业、石墨及新材料产业等重点产业,着眼做大做强石墨新材料、大数据、有色金属、电子信息、食品医药、节能环保、化工等新材料、矿物宝石、装备制造及农用机械等九大优势产业链,主动挖掘、包装和储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市场预期好的重大产业项目,重点突出承接产业转移和新招商引资项目,并扎实推进项目选址、用地、环境评价等前期工作。同时,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规划,以及本地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等,对接本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需要,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重点支持的脱贫攻坚、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和社会民生等九大领域,分近期、中期、长期三类谋划储备一批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筛选一批重大前期项目,形成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

二、明确报送要求。列入2019年全市重大产业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包括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其中新建项目必须是已落实项目核准或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报批手续,且在2019年可实质开工的项目,意向性项目、概念性项目不得列入计划;续建项目是指2018年底前已开工建设,2019年继续实施的项目。列入2019年全市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的应为尚未开工建设,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储备项目,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全局性和当地特色,能够作为重大建设项目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要按照“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投资增长目标,明确2019年重大项目投资任务。所编报的重大产业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估算要求在1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适当放宽至5000万元以上),且2019年度计划投资3000万元以上。所编报的重大前期项目原则要求为产业发展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项目,且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

三、及时准确上报。各县市区、市直及中省驻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谋划所属区域、行业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按照项目编报说明,认真编制2019年全市重大产业建设项目计划表和重大前期项目表。各县市区对拟上报的2019年的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所属项目计划专题上报。各级各部门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项目计划表(需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市发改委投资科(联系人:唐军,电话:2368529,邮箱:sfgwtzk@126.com)。

重大产业建设项目表编报说明、重大产业建设项目表(样式)和重大前期项目表(样式)下载地址:郴州市发改委网站通知公告专区(http://fgw.czs.gov.cn/fzggdt/tzgg/default.htm)。

附件:1.2.2019年全市重大产业建设项目计划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表(空表).xlsx (点击下载)

      3.2019年郴州市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表编报说明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附件3

2019年郴州市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表编报说明

现就编制2019年全市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表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所编报的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总投资估算要在1亿元以上(不含打捆项目),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项目适当放宽至5000万元以上。

2.项目分“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前期项目”2018年12月底前已开工,且2019年继续实施的项目为续建项目,填写续建项目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拟开工项目填写新开工项目表;无法确定2019年内能否开工,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填写前期项目表。

3.建议对照2018年重点产业建设项目本,统一格式填报。

4.各单位填报重大项目时,注意与各地重点办做好衔接工作,填报项目内容需保持一致。

二、具体要求

1.项目名称。请按“某县市区某项目”格式填写。所有项目名称不要出现项目、工程字眼。如:“临武县风电场建设项目”,改为“临武县风电场建设”;“嘉禾县湘粤物流中心项目”改为“嘉禾县湘粤物流中心”。

2.项目业主。一律填写单位、公司、企业全称,不得填写简称或个人名称。如果项目业主不确定,建议填写项目牵头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3.项目所在地。县市区项目建设地点填写“某县市区”,市本级项目所在地填写“郴州市”,跨区项目填写项目涉及的所有县市区名称,市属2个园区填写本单位全称。(项目详细建设地址需填写到后面一栏的“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首句必须填写项目所在详细地址(所在园区、乡镇、路段等)和占地面积。建设规模一律用数字体现,如:建筑面积、种植面积、年生产能力、道路长宽及设计等级和时速、河道治理长度、生态治理面积、总库容、发电装机容量、供水能力、管网长度、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建筑层高、住房套数、安置户数等。

(2)主要建设内容:文字表述要准确、简洁,直接填写实物工程,不要填写无关背景内容。如某项目:“建设功能完善、产业发达、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中心镇”,这些修饰语完全不用写,直接写实物工程,如“全县13个乡镇提质改造,老城区危房拆迁×万平方米,新建商住房×万平方米,×条背街小巷道路硬化,沿江两岸×公里道路绿化、亮化,建小游园、街头绿地×个,完善水、电、路等城镇基础设施及其它配套设施”。

5.建设起止年限。只填写起止年,标准格式如:“2016-2019”、“2018-2019”。注意逻辑关系,新建项目一定是以“2019-”开头,反之,续建项目不能以“2019-”开头。

6.2019年预计开工时间。新开工项目填写2019年预计开工时间需要精确到月份,按“某年某月”格式填写,如:“2019.06”(月份按两位数填写,6月写成“06”,不能直接写“6”)。

7.2019年计划

(1)投资:原则上2019年计划投资不得少于3000万元,少数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和农业类项目年度投资可适当放宽少于2000万元。

(2)资金来源:是指年度资金来源,可填写“中央补助、中省补助、地方财政、政府融资、自筹及PPP模式”等形式,可直接填写某一类,或填写某几类,需实事求是填写,不用填写具体数额。

(3)年度建设内容:要求填写2019年当年的实物工程,而不是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简要填写当年施工内容即可。

8.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填写各级发改部门或经信部门的立项文号,其中,续建项目必须填写立项文号。

9.责任人。填写项目主要负责领导。

10.(项目报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报项目月报表的直接工作人员,每月负责填报项目进展情况。要求写全名,不能用职务代替,联系电话要求填写手机号,不能留空白。